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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书中“黄金屋”被当废品卖了 幸好公安及时寻回

日期:2019-03-21来源:废品回收站发布人:破烂商机 阅读:0

原标题:泸州:书中“黄金屋”被当废品卖了 幸好公安及时寻回

  家里废书不用了,可以卖掉换些零用钱,但卖的时候如果没检查就可能发生让人后悔的事。3月3日,家住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的王女士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家女儿在卖废旧书时,连同1.3万元一同卖掉了,幸好报警后及时寻回。

3月3日,纳溪区公安分局护国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称放在废旧书里的1.3万元现金,被女儿当做废品卖掉了,收废品的人已经走远,请求民警帮忙寻找。民警很好奇,1.3万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大数目,为什么不存银行呢?

原来,前段时间王女士卖了几头猪,收入2万余元,因考虑到家里有病危老人,况且孩子也要交学费,就没有将钱存入银行,而是将钱放到了女儿的废旧书中藏起来。而藏钱的事,王女士的女儿并不知情。当天,女儿看到有收废品的,就以20元的价格将家中的废旧书本全部卖了。不一会儿,干完农活回到家中的王女士听女儿说卖书一事,马上反应过来,书中还有1.3万元现金,但当时收废品的车已经走远了,王女士担心找不到,随即报警请求警方帮助。

“我们在洞子村往护国镇方向寻找,很快就找到了收废品的三轮车,还好他骑得慢。”昨日,办案民警曹一迅说,民警根据王女士女儿提供的信息了解到,从卖废品到报警相隔不到1小时,估计收废品的人还没有走远,民警马上组织警力在周围寻找,并安排一组人员查看周边的监控视频,寻找外貌特征相符的人员。当日中午12时40分,民警在村道上发现了一辆收废品的三轮车,上前询问后得知这辆车去过王女士家,于是连忙打电话通知王女士到场。王女士赶到后,在一堆旧书中找到了丢失的1.3万元。

“幸好发现了,不然很可能当纸品被碎掉。”收废品的张高良称,他收废书从来不会去翻书,自然不可能知道里面还有钱,这样的事,他也是第一次遇到。

侯小华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作者: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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