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桦甸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政约谈会。该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市2014年以来新注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企业负责人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并下发了《关于限期完成燃煤锅炉拆改的通知》,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了承诺书、责任状。该局领导结合文件强调指出,2014年以来新注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改工作迫在眉睫,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务必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已经拆除的燃煤锅炉,企业负责人需携带相应材料到吉林市质监局办理注销手续;已经改燃的燃煤锅炉,企业负责人需要携带相应材料到吉林市质监局办理变更登记;停产停用的燃煤锅炉,企业须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