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要落实责任,全程负责,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涉及“双创”工作的事项办理,要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严格工作标准,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双创”工作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创业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创业创新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定期对各县(区)创业创新工作观摩点评,根据观摩点评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