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敏)近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上级院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三到位有效措施保证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运行,短短三个月时间,我院制作电子卷宗100余份,在实现司法办案中规范、高效传递共享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排部署到位,明确职权责任。组织技术科、办公室、政工科和业务部门召开电子卷宗系统部署推进会议,并认真学习研究电子卷宗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衔接,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电子卷宗制系统工作的案件类型、时间进度、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软硬件配置到位,提供坚实保障。该院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等困难,指派一名干警专门负责判决书、裁定书等外来文书的接收、登记、电子制作、扫描上传、送达和管理工作。并新建电子卷宗扫描室,配备了高速扫描仪、专用电脑、打印机和摄像头,确保上传的各类电子数据安全、一致、规范。同时,组织召集技术、案管部门统一进行后台配置,统一配置标准,确保步调一致。
培训协调到位,强化实务操作。采取现场教学与目标达标测验叠加模式,精心组织检察业务人员参与电子卷宗系统的培训和目标达标测验活动,确保电子卷宗学习“无盲区”,人人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同时,该院注重加强内外沟通协调,通过面对面和公安机关洽谈协商,联合制定《电子卷宗制作实施方案》,并向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告知移送电子卷宗的相关事项,确保对接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