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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新标准的颁布实施

日期:2018-10-14来源:废金属回收发布人:钢铁侠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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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09年12月1日起,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经批准发布正式实施。这一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实施,对废钢铁市场将会带来什么?记者采访了一些从事废钢铁贸易的业内人士。  

一家长期从事废钢铁回收、加工和贸易的流通企业营销管理人员向记者介绍,这次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废钢铁市场交易产生一定的作用,它的最大效应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废钢加工的社会化,二是有利于废钢产品的成品化,三是有利于环境保护和钢厂的清洁生产。因为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与1996年制订的原标准(GB/T4223-1996)相比,在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比如新标准取消了原标准中再生用废钢的定义及相关内容,规定了废钢铁单件的最大尺寸和最大重量;取消了原标准中的4条术语,增加了6术语及其定义;改变了废铁的分类,以废铁的化学成份、外形尺寸为划分依据,将废铁分为3类、4个品种;改变了废钢的分类,提出了新的外形尺寸和单重以及相应的验收条件,并将废钢分为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5类;调整合金废钢的分组,由原标准的5个钢类67个钢组,合并、简化成6个钢类46个钢组,并将其调整为资料性附录;降低了废钢中S、P的含量,由原标准的0.080%,改为0.050%;增加了对废钢铁必须分类的要求;增加了对环保控制、放射性物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部分内容。  

这些新的内容规定和补充,对废钢铁的回收、加工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废钢铁的加工进一步向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同时,使加工后的废钢铁更趋于成品化。按照新的废钢铁国家标准而加工的废钢铁,对于钢厂来说已经是成品,可以直接进入炼钢炉子进行冶炼,钢厂不再须重新加工。而以往,钢厂在废钢投入炉子之前,需要进行重新分类、加工、检验,确保废钢铁的质量和冶炼的安全。过去因为废钢问题而导致炼钢炉爆炸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新的标准实施,若能严格执行,今后这类事故就可能杜绝。  

这里的业内人士还谈到,这次重新修订的废钢铁国家标准突出环保意识,对废钢铁的环保控制、放射性物质控制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而且强化了检测手段,增加了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部分内容。这些都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钢厂的清洁生产。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新的废钢铁国家标准实施,使我国的废钢铁产业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也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从而更好地利用国际的废钢铁资源,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效应。因为新标准与日本、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标准更接近了,在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均迈出了新的一步。  

一些业内人士对新标准在执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新的废钢铁标准规范了废钢铁的加工,但增大了废钢铁的回收、加工难度,由此对废钢铁的市场交易和废钢铁价格都将产生变化。我国的废钢铁资源原本就十分紧缺,每年的缺口在1500-2000万吨,年进口量约1000万吨。一旦出现市场严重供不应求时,就不可自学按照新标准进行加工。  从钢厂方面看,各个钢厂的冶炼设备各不相同,之间的差异很大,而且各钢厂自己对废钢铁的标准和要求都有一整套规定,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这是因为每个钢厂都是根据自己的炉子大小和设备条件,来制定适合自己生产条件的废钢铁标准。比如20吨的转炉,所用的废钢的外形尺寸一般只需33cm,而300吨转炉,外形尺寸在1.2m-1.5m的废钢都可以直接进入炉子,而这种废钢对于小转炉就不适用。再有,对钢厂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长期废钢供应渠道,有固定的废钢铁供应商,几十年下来了,对传统的标准习惯了,对新标准也只能“参考”而已。  

至于同国际废钢铁标准接轨方面,我国的新标准确实迈出了新的一步,但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国外的废钢标准定得较高,特别是在环境保护上,十分强调废钢的清洁,无污染。如美国的废钢铁标准中对废钢清洁的规定:所有等级废钢都必须无污垢,不含有色金属或任何异物,不能有过多的铁锈和腐蚀,其中1号边角废钢,首先要求是清洁废钢,任何尺寸不得超过12英寸。包括工厂新的边角废钢(例如,薄钢板切边和冲压废料等),不得包括旧汽车本身和护泥板,不含镀层,加衬和搪瓷的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  

总之,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新的废钢铁标准颁布实施,尽管对废钢经营带来新的难度,但对于规范废钢市场以及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也将促进国内废钢铁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但愿在实施过程中钢厂和废钢铁贸易企业共同联手,相互配合,一起努力,认真贯彻执行,在实践中对新标准加以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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