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是没有固定形状的材料,用泥进行塑形对幼儿手眼配合和大小肌肉的协调具有较高的要求。相较于用画笔进行绘画,泥塑活动对幼儿手部技能的要求更高。针对泥塑活动的这一特点,在幼儿园泥塑教学活动中,撇开技术而单一地讲自由表达,撇开教师的示范指导单一地请幼儿进行自由创作,撇开对范例的模仿而一味地要求幼儿进行大胆地创新是不切实际的。泥塑课程应在技术训练和能力发展之间、在教师示范和幼儿自由创作之间、在模仿和创新之间达成平衡。
(1)自由表达和技术训练的平衡
泥塑作为一种艺术活动,就必然有相应的活动形式和材料,就必然存在技术学习的问题。新《纲要》颁布后,大多数教师认识到了单一的技术训练对幼儿发展的局限性,开始在教学中削弱技术训练的比重,而更多给幼儿留有自由表达的空间。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教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开始完全忽略技术的学习,而一味要求幼儿进行自由表达。纯粹进行技术的学习是背离新《纲要》基本原则,舍本逐末的做法,但撇开技术,自由表达本身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技术是在幼儿充分感知和体验之后,在表达和创作中必要的手段和支持。因此,在泥塑课程的建构中,揉球、搓条、压片等基本的塑形技法仍是需要教师通过示范传授给幼儿,并且进行一定量的练习的。但这些技法的学习一定是在幼儿对形体有直观的感知以及充分的自由体验后才进行的。
举例来说,球形是泥塑塑形中的基本形体。在进行揉球的技能学习前,教师应引导幼儿观察生活中各式各样的球形物体,让幼儿通过游戏等方式充分地感受球会滚动等基本的特性。在教授揉球技法之前,教师还可以让幼儿自己尝试揉球,思考怎样才能揉圆。这些活动充分尊重幼儿的自身感受和体验,也有利于激发幼儿学习技法的兴趣,避免了机械学习技法的枯燥感。在充分感知和激活兴趣的基础上,教师再进行技法的示范和讲解就是水到渠成了。
(2)教师示范与幼儿自由创作的平衡,模仿与创新的平衡
艺术活动是发展幼儿创造力的重要途径,但是传统的艺术教育往往以模仿为主要教学手段,强调遵循教师的示范,注重作品的标准化,因而限制了幼儿的自由表达和创新,这些都是为新《纲要》所诟病的。泥塑材料无固定形体的特点让幼儿可以在二维、三维创作间自由转换,给幼儿留有了更大的创作空间,非常有利于幼儿创造性地表现自己的想法。但与此同时,自由度的加大也意味着操作难度的加大,泥塑活动对幼儿计划性、精细动作、艺术表现能力的要求更高。如果在泥塑活动中,不给幼儿适宜的示范和指导,一味要求幼儿自己进行摸索和创作,幼儿就只能满足于玩玩泥巴,而无法在技法、能力上获得发展,当然就更谈不上创造力的发展了。
在泥塑课程的整体建构中平衡教师示范和幼儿自由创作,平衡模仿与创新是既给幼儿留有创新的空间,又能落实幼儿各项能力发展的一种新思路。在具体教学操作中,作为平衡的手段,教师可以根据幼儿的年龄和实际发展水平,采用三种难度梯次的教学方式。针对较小年龄阶段的幼儿,教师需加强指导和干预,主要形式包括在教师指导下,鼓励幼儿自由尝试、探索泥和各种造型的特点;在提供范型的基础上,幼儿自由体验、尝试创作;之后由教师逐步示范步骤,幼儿在观察示范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在第二种难度梯次上幼儿的主动性有较强的体现,主要内容包括幼儿观察范例,自主分析范例,自由创作和完成范例的主体部分,教师只示范关键细节和难点的塑造过程。这种方式适合已经具备一定的泥塑经验,掌握了基本的塑形手法,需要进一步提高艺术表现能力的幼儿。第三种难度梯次是由幼儿自主完成全部作品造型,并体现造型的独特性,在幼儿塑形的过程中,教师可给予必要的支持。这种方式适用于大班,在教学中,教师更多关注幼儿的自主表现和创造能力,更多鼓励幼儿以独特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像与认识。
3.体验成就感的泥塑课程
艺术活动是幼儿获得自我满足感的重要途径。泥塑课结束后,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孩子小心翼翼地捧着自己的作品,满心欢喜地向老师、同伴展示着。在泥塑课程的结束阶段,教师应善用幼儿的成就感,通过开展作品完善、作品欣赏、作品评价等延续活动,使成就感成为强化幼儿参与泥塑活动兴趣的助推器。延续活动适宜以同伴分享的方式进行,幼儿可以互相分享成功的经验和喜悦,并得到同伴的认可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