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阅读是和文字相关联的。虽然,人们有时也会把欣赏一幅好画说成“读画”。用在这里的“读”,强调的是欣赏的深度了,就此也微妙地点出了看画与读画间的差异。但是,在网络时代,在网页挤占书页,读“屏”多于读书,纸和笔逊位于光和电,机器的规则代替着汉字的规范,数字的操作颠覆了铅字的权威,“输入”代替着书写的潮流中,在“拇指文化”无限深入人群的今天,在消费的欲望热烈拥抱大众的背景下,“读”和“看”的界限似乎日渐模糊起来。入“网”者众,正如那位美国著名诗人的著名短诗:“生活——网。”技术的战车把新媒介——数码技术送进人间,使昔日“纸面”凝聚的诸多艺术的神性不断被“界面”的感觉颠覆和碾轧。看图被称为“读图”,而这里的“读”已不再意味着欣赏的深度。眼睛在网上快速、便捷的“暴走”,替代着以往细嚼慢咽似的传统阅读,这应该说是阅读的革命之一种。
不过我今天要谈的阅读,仅限定在纸面书籍的阅读。因为,虽然网络阅读的分量在今日人们的生活中已不可小视,私下里却总觉得“符码”代替了“物质”的阅读,损失的是时间的纵深和历史的厚重。人在获得大面积爆炸性信息的同时,也会有某种难言的失重感。在我纯属个人的体验中,阅读其实是一种有重量的精神运动。不同的年代,阅读在人的生活中也表现出不同的重量。
七十年代阅读带给我的重量级冲动
二十一世纪初年,有媒体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书,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提问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如果我讲实话,很可能不够深刻;如果我讲假话,列举两本深奥的书,可那些深奥的书在当时并没有影响我——或者说没有机会影响我。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是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限制阅读的文化贫瘠的时代。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也还坚持写,只是那时的日记都是“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实在没有错误,甚至会编造一点写下来。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偷偷读到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的题记上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很想肯定自己,让我生出一种从不自知的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文学史上或许不是一流的经典,但在那个特殊年代,它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阅读的重量,这重量击碎了我精神上的某个死结,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另一本中国的书,我选了《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有那么神异、飞扬的想象力,为我当时有限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的有趣味的空间。
我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下,在从城市到乡村接受再教育的岁月里,劳动之余,倚靠着田野上的草垛通读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列宁全集》,那些大书陪伴他度过了沉闷的青春期。问他当时为什么读它们,他只说是因为喜欢。
今天想来,类似上述的阅读实在是一种无功利心的自发性之举,因其自发性,所以也没有预设的阅读期待,那不期而至的阅读收获便格外宝贵和难忘。难忘的还有一种沉入心底的重量,这重量打击你,既甜蜜又酣畅。
群体性的阅读兴奋在八十年代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末,随着改革和开放,中国大陆曾经呈现过一种集体性的阅读大潮。文学首当其冲,率先为压抑太久的国人搭建了一条宣泄情感、寄托热望的通道。
曾经出现过千百万人奔走相告,争读一篇小说的时光。也曾经有人在图书馆把喜爱的、十分抢手的一部几万字的小说手抄下来,为的是可以反复阅读。让人想起“文化大革命”中在民间流传的那些手抄本小说:《第二次握手》《一双绣花鞋》,甚至还有大仲马的《基度山恩仇记》……那时你走在街上,看到排队的人最多的地方一定是新华书店。有学者曾经这样说:一个民族对文学的亲近程度,决定着这个民族整体素质的高低。这里我想说,一个民族对阅读的亲近程度,决定着这个民族整体素质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