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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罐车(混凝土罐车)事故不断 大车司机们真的是元凶吗?

日期:2019-03-28来源:二手水泥罐出售发布人:新闻人 阅读:0

原标题:水泥罐车(混凝土罐车)事故不断 大车司机们真的是元凶吗?

每次在百度新闻搜索中,输入“水泥罐车”得到的信息都让人心碎。全篇尽是事故新闻,水泥罐车(混凝土搅拌车)无形中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马路杀手”。

水泥罐车和混凝土搅拌车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据统计,水泥搅拌车每万车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其他车辆的30倍。部分事故状况十分惨烈,带走了数条鲜活的生命,造成重大的资源损失,同时也引发了外界对行业内的一些误解。在相关企业和部门为生命的凋谢扼腕叹息的同时,也要深入思考事故频发现象背后的一些成因。

俗话说,事出必有因。纵观各调查分析,水泥罐车等造成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基本概括为:交通环境不佳,气候条件影响,车辆超载导致故障,车辆质量不过关,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前二者则是属于不可抗力,大部分情况下难以避免。后者则延伸出当前行业的一些现状和问题。

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会出现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发生爆胎,刹车失灵等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出台实施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合格的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然而在现今高昂的油价和白菜的运价的不平衡位面下,高昂的运输成本迫使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违反规定,“多拉快跑”现象普遍,冒着交通管理查验的风险超限装运,超载运输。但不可推脱的是,今年水泥行业脱离了低谷期,形势大涨,利润飙升,部分水泥企业急功近利,抱着侥幸心理超载运输以赚取更多的利润。

针对超载频发的现象,日前,各省地纷纷出台相关治超政策,目前实施基本有效到位。

2017年5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表示,针对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运输车辆,要加强对源头厂商的管理。目前国内部分水泥厂已经展开了对装载车辆进行严格监测,禁止超载车辆出厂。

江西某水泥企业表示,当地基本以陆运为主,过去水泥运输半径于200公里左右,由于治超及其相关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运输成本,目前水泥运输距离仅在100~120公里。

但是,部分地区实行治超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刀切”现象,影响了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

就在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对于城市货车限行、禁行等问题,提出了优化措施,化解配送车辆“三难”问题,听取司机意见,科学制定治超计划。其提到:除城市核心区、政治敏感区部分道路外,禁止24小时限制货车通行。

除车辆超载造成交通事故外,大型车辆质量不过关,司机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操作不当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型车辆的盲区过大。例如混凝土搅拌车,其前方,后方,右前轮在转弯时会形成巨大的盲区(据数据显示,近90%的城市道路事故是在车辆右转弯时发生的),极易酿成事故。

另外,我国的搅拌车是按运输混凝土方数来计算运费的,罐体容量越大,每趟效益就越高,高效益的需求导致造车企业不断增大罐体容积,罐体容积由最初的6立方米变为8立方米,又由8立方米变为12立方米……甚至目前市场上已出现了16立方米的搅拌车。而水泥搅拌车车体太重,紧急制动距离太长,转弯半径大,重心过高,车辆自身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缺陷。

西方国家对这种车的罐体容积有严格的限制,规定容积不能超过6立方米,自重加载重不能超过25吨。在我国,本来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可见在执行时并不严格。近年来,工程建设施工量需求巨大,部分运输车使用频繁但检修不及时,在运输过程中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大多数企业采用在车身四周安装摄像头,设置测距雷达等设备以提高车辆自身安全保障,但更多安全隐患仍需要科技研发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近年来,为了降低载重货车的事故率,各地交警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管控措施。首先,交警部门规定,水泥罐车必须在办理机动车限行区域通行证(罐式货车)后,方能上路运行。该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个月,严格准确地标明了水泥罐车通行路线,尽可能远离商业区、学校和居民区。其次,严格规定了载重货车禁行道路。部分交通流量大的地区禁止载重货车类车辆通行。交警部门经常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内容为:驾驶证是否合法、车辆是否年检、驾驶员记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高峰期是否按规定行驶、号牌是否清楚等。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召开例会,通报事故,批评教育,严把源头管理关,以遏制死亡交通事故。

事实证明,交通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如果监管到位,行业内各个链条能兼顾社会责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视水泥罐车的安全问题,不断提高其安全性,那么,水泥罐车(混凝土搅拌车)的"杀伤力"就会越来越低,也就会消除"马路杀手"的恶名!

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愿交通运输企业能遵守本心,坚持原则,恪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其次希望望国家能出台相关政策帮助扶持削减各企业运载成本,实施正确、合理的治超政策,让混凝土罐车或者水泥罐车早日摆脱“马路杀手”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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