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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骗贷!用燃料油质押,贷款600万,结果油罐是空的…

日期:2019-03-23来源:火车罐销售发布人:破烂商机 阅读:0

原标题:“奇葩”骗贷!用燃料油质押,贷款600万,结果油罐是空的…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曝光了这起“奇葩”的骗取贷款案。

这起案件的被告名叫阎功新,他是淄博恒骏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骏公司”)的股东和实际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他的妻子杨艳。

恒骏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份,主要从事燃料油等油品经销。

2016年1月20日, 阎功新以恒骏公司名义,向临淄农商行申请借款600万元,用于购买 ,并约定向银行提供动产质押担保。质押物就是装满燃料油的储油罐。

临淄农商行对质押物进行评估后,就向阎功新发放了贷款。

一年之后的2017年3月,临淄区人民政府整治违法违规存储危化品的单位和行为。

2017年5月份,在对恒骏公司拆除过程中, 监管单位发现拆除的恒骏公司的储油罐罐体异常,罐内有根内管,而且底部是焊死封住的,罐内存储的质押油品与评估报告严重不符。

另据证人证言,2017年5月份监管单位在拆罐时, 发现罐里根本没有多少油,立罐中间有一根管子,从罐顶延伸到罐底,所以从罐顶看,油是满的,但实际管子是封闭的,和立罐不连通,所以立罐是空的。

淄博晨光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李某的证言证实,检测尺检测到的只是内管中的油品,而管子之外的大罐根本没有油。

事实上,阎功新不仅在质押物上作假,给银行提交的也是虚假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贷款到账后,阎功新更是改变贷款用途,导致600万元贷款逾期无法偿还。

根据《刑事判决书(2019)鲁0305刑初41号》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阎功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600万元,并改变用途,导致贷款逾期无法归还,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被告人阎功新因犯骗取贷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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