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上
俗话说“别把肉麻当有趣”,同样的道理,也别把低俗当创意。上周,因店堂广告用语低俗,陕西南路的“金家小龙虾黄捞面”被上海工商部门立案调查。面店的店堂内外,类似“很黄,很好吃”等博取眼球的“有色”词汇广告语比比皆是,甚至在梦露飘起的裙子下用了“我下面给你吃”。虽然店主面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调查百般狡辩,但很多走过路过的市民都说“太黄,太低俗”。按照今年9月施行的新广告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将由工商部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创意不够“色”来凑,这个在缺乏创意的广告业并不罕见,从早先不管什么产品的电视广告都是美女沐浴,到现如今大尺度的“露女郎”、“色言色语”,似乎成了国内广告的一大“特色”。还有不少的网游,弹窗常会跳出大尺度的“裸装”少女,游戏内容也被“色”化。眼球是赚足了,却忘了喜欢网游的大多是青少年,如此“诲淫诲盗”,说重点简直是“丧尽天良”。
与低俗广告有一拼的是“雷语”广告,比如最近闹得动静很大的“我们恨化学”。北京大学化学院教授周公度写声明状告央视8套,认为央视播放的化妆品广告中,“我们恨化学”这句广告语是“反科学”,“破坏了化学教育”,要求央视停止播放。其实,有点常识的都该知道,我们每天吃的喝的用的都离不开化学,刷牙的牙刷牙膏,各类塑料制品,哪样不是化学的“杰作”?可就是这样一条违背常理的广告,居然也登堂入室上了央视,我不知道这条广告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查的,难道那些把关的人都没学过化学,还是他们不食人间烟火?
“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工商总局已多次曝光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对一些“口无遮拦”的明星代言也公开点名批评,广告的“语境”是好了不少。但低俗广告还是时不时冒出来,逐臭赚取围观,这种“广告病”得治,还得下猛药才行。
(作者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