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选的作品应经过县、市(区)级评审,以市(区)为单位,按照不大于《陕西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1)的规定数量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高等学校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县区组织的评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由该单位筛选后可直接向省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