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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怎么拍成这样?

标签:唯美摄影日期:2016-02-16 23:17小编:好男人热度: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拍婚纱是一辈子仅有一次的大事,所以格外在意。近日,永康一对新人花费数千元赶到青岛拍婚纱照,拿到的相片却有不少是“糊”的,相框的颜色搭配也不合适。无奈之下,新人据此投诉。记者昨天从永康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两人最终获赔2000元。

新人张梁和吕芳(均为化名)来自永康市龙山镇,定于今年2月中下旬结婚。为此,去年8月21日,两人来到永康城区的一家知名婚纱摄影店,最终定下6300元的价格拍摄一套婚纱照。“保证拍出来效果和样品一样。”店员当时这样向新人保证,两人便放心地缴清款项。

去年9月中旬,这对新人按照摄影店安排,自费3000多元飞赴青岛,拍了外景婚纱照近200张。当时,两人边拍摄边预览电脑里的照片,感觉效果确实不错,就听从摄影师建议,在原定套系基础上,新增外景照80张、制成配套相册3本,加收费用2000元。

然而去年11月,两人收到照片后郁闷了,原定套系里的一些主打照片制作成品后与样品照相去甚远:除了相框颜色不对以外,有色差和图像不清楚的问题很明显。当月,店方答应重做。

今年1月初,两人到店里看重做之后的相册照片和相框,发现问题依旧,就没有取回家。随着婚期日益临近,两人回店交涉,店员说婚纱照质量没问题,店主又没有出面解决,这让两人及其家人着急上火了。

2月2日,在家人的陪同下,两位新人手捧婚纱照投诉到12315,要求店方退还原定套系款6300元(该套系已拍照片全部归店方);拍摄外景自理的飞机票3000元由店方报销。理由是至少有42张婚纱照做得不好,两个相框颜色不对,并拿出相关证据。店方承认,某些照片确实存在“拍糊”的情况。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婚纱摄影服务合同关系,争议的焦点是婚纱照的质量好不好。这是人们对照片视觉感受的主观评价。通常认为,人眼能清晰地分辨照片中的人物和事物,对图像中前景和背景、人物(事物)的轮廓、颜色等能较好地区分,与实际的人物(事物)或者样品照进行比对误差小,这是对照片质量的基本要求。通过婚纱照和样品照、实际的人物进行现场比对,可以发现至少有9张婚纱照成品存在相框颜色擅自改变、人像不清晰、有色差的问题,应该视为店方没有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构成合同违约,依法应该承担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考虑到所拍婚纱照具有特殊价值、婚期临近了重拍有难度、有问题的照片店方已经重做过一次、消费者现在不相信店方、店方也说一部分有问题照片自己是确定处理不好了等因素,建议双方面对现实、采取赔偿经济损失的方式了结此事。

经协商,双方于2月3日达成一次性和解协议:被投诉婚纱摄影店向两位消费者赔礼道歉,赔偿现金2000元当场付清,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上述投诉并非个案。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春节前后,婚嫁孕育喜事多,婚纱照、孕妇照、宝宝百日照之类的投诉增多,相关损失难估量、争议大,消费者可以和婚纱摄影店事先达成保价冲印约定,保价费依法不得超过保价额的百分之三;婚纱摄影店未按保价冲印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消费者拍照预交定金要注意“定金罚则”、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要注意定金和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的异同。

对婚纱摄影店内高大上、清新亮丽得让人怦然心动的样品照(模特照),要理性对待不轻信,因为它有可能不是该店拍摄的、而是其花钱请人代劳摆拍的结果,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其以普通新人为主角、新近拍摄的客片等方式,进行相对客观的了解和比较,以免拍摄成品的婚纱照与样品照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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