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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妇字号”企业可申报创业贴息贷款 最高200万

标签:创意创业日期:2016-01-16 11:16小编:疯狂的鱼热度:

  为更好地支持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德州今年为部分妇女创办的、对促进创业就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期间办理的贷款给予贴息,最高贴息贷款额度200万元。

  日前,山东省出台的巾帼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妇女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使用的商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的资金。贴息对象是指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创办的小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誉好,急需信贷资金扶持。

  据悉,此次申报“巾帼创业贴息”扶持资金需要具备的条件为产业带动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创业就业带动力强,安置女工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安置登记失业妇女、高校女毕业生、返乡女农民工、被征地女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10名以上妇女实现创业。优先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姐”家庭服务机构、手工企业等妇女创办的企业。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于上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5月30日期间申办的商业贷款,最高可获贷款贴息上限为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按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超过1年的按1年期基准利率计算。按实际贷款计息期限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超过1年的按1年计算。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向市妇联、财政局提出贴息申请。(记者 祁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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