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2 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
4~5岁
5~6岁
能用自然的、音量适中的声音基本准确地唱歌。 能通过即兴哼唱、即兴表演或给熟悉的歌曲编词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能用拍手、踏脚等身体动作或可敲击的物品敲打节拍和基本节奏。 能运用绘画、手工制作等表现自己观察到或想象的事物。 能用基本准确的节奏和音调唱歌。 能用律动或简单的舞蹈动作表现自己的情绪或自然界的情景。 能自编自演故事,并为表演制作简单的服饰、道具或布景。 能用自己制作的美术作品布置环境、美化生活。
【教育建议】
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如:
鼓励幼儿在生活中仔细观察、体验,为艺术活动积累经验与素材。如,观察不同树种的形态、色彩等。
提供丰富的材料,如图书、照片、绘画或音乐作品等,让幼儿自主选择,用适宜自己表现的方式去模仿或创作,成人不做过多要求。
根据幼儿的生活经验,与幼儿共同确定艺术表达表现的主题,引导幼儿围绕主题展开想象,进行艺术表达。
肯定幼儿作品的优点,用表达自己感受的方式引导其提高。如,“你的画用了这么多红颜色,就像过年一样喜庆”、“你扮演的大灰狼声音真像,要是表情再凶一点就更好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