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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婚纱摄影款不想拍了不退钱? 定金和订金有区别

标签:唯美摄影日期:2015-12-24 01:23小编:农夫三拳热度:

  交了婚纱摄影款不想拍了 为啥不给退

  曹女士今年4月8日在朝阳区隆礼路上的一婚纱摄影交纳了2000元预留金,打算在此处拍婚纱照。当时服务员承诺即使不在此拍照,也可以全额返还预留金。可由于曹女士和恋人分手,现在要求影楼退还预留金,却遭到商家拒绝。对此,曹女士认为商家的做法存在欺骗。当日,在调解现场,影楼负责人和曹女士均出席,两人分别出示了当日交纳2000元的合同,上面的“定金”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调解法官表示,虽然定金与订金和预留金的意义相同,但却有本质的区别。她告诉记者,“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预留金”等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订金和预留款、保证金在法律上没有实际意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是定金合同,那么钱款则很难要回。

  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还设立了15个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窗口),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联合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消费纠纷当事人可申请开通诉讼“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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